辽宁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消息显示,该省正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重点聚焦优化机构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公益属性等关键环节,旨在构建服务高效、治理完善、运行顺畅的事业单位管理体系,目前改革已进入深化实施阶段,多项举措陆续落地,呈现出分类推进、精准施策、注重实效的鲜明特点。

在分类改革方面,辽宁省已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梳理,将现有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和从事公益服务类三大类别,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实行行政职能回归;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则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前省属已有多家文化、科研类单位完成公司制改造;从事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是改革重点,通过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强化公益属性,将其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公益一类单位保持稳定保障,公益二类单位则扩大市场化服务供给,同时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
体制机制创新成为改革突破口,辽宁省在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通过建立理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目前已有超过60%的公益一类单位和80%的公益二类单位完成法人治理结构搭建,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推行以绩效工资为核心的分配机制,将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打破“铁饭碗”,激发人员活力,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实施“县管乡用”“县管校聘”等管理模式,促进人才在城乡、区域间合理流动,并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专业素养。
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辽宁省推出系列专项改革举措,在科技领域,推动科研院所去行政化,赋予更大科研自主权,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在教育领域,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现教师编制动态调整,促进优质师资均衡配置;在医疗卫生领域,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强化公益导向和绩效考核;在文化领域,推动文艺院团、融媒体中心等事业单位整合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辽宁省还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事业单位改革融合,通过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简化办事环节,提升服务效率。
为确保改革落地见效,辽宁省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进、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和跟踪评估,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注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转岗安置、社会保障接续、职业培训等方式,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全省事业单位总量较改革前精简约15%,人员结构持续优化,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相关问答FAQs
Q1:辽宁事业单位改革后,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单位在管理和待遇上有何区别?
A1:公益一类单位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主要承担基本公益服务,实行较为严格的人事和薪酬管理,绩效工资总量控制较严,岗位稳定性较高;公益二类单位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同时可通过提供有偿服务获得收入,在人事管理上拥有更大自主权,绩效工资分配与业绩关联更紧密,允许突破绩效工资总量限制,鼓励多劳多得,同时可探索灵活用人机制,如项目制聘用等。
Q2: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如何进行岗位设置和聘用?
A2:改革后事业单位实行岗位总量控制,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其中工勤技能岗位比例逐步压缩,岗位设置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原则,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竞聘、双向选择等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和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打破“终身制”,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