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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新增一例无症状轨迹,伊春新增一例无症状行程

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关注

伊春最新疫情通报

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2023年11月15日0-24时,伊春市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该病例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截至目前,伊春市现有无症状感染者1例,无确诊病例。

伊春新增一例无症状轨迹,伊春新增一例无症状行程-图1

该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 11月10日:7:30从家中步行至伊春市某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车牌号黑F)至伊春市某商场,8:00-11:30在商场内工作;11:30-12:30在商场附近某快餐店就餐;12:30-17:30返回商场工作;17:30乘坐出租车(车牌号黑F)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 11月11日:7:30从家中步行至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车牌号黑F)至商场工作,8:00-11:30在商场内工作;11:30-12:30在商场附近某面馆就餐;12:30-17:30返回商场工作;17:30乘坐出租车(车牌号黑F)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 11月12日:居家未外出。
  • 11月13日:7:30从家中步行至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车牌号黑F*****)至商场工作,8:00-11:30在商场内工作;11:30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伊春市疫情防控措施升级

针对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伊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截至11月16日12时,已排查到密接人员25人,次密接人员68人,均已落实管控措施;对涉疫场所进行全面消杀,环境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伊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要求11月10日以来曾到过上述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提醒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伊,确需离伊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黑龙江省及伊春市近期疫情数据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黑龙江省累计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2例,哈尔滨市报告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18例;牡丹江市报告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齐齐哈尔市报告确诊病例1例;大庆市报告无症状感染者4例;伊春市报告无症状感染者1例;其他地区无新增。

具体到伊春市,2023年以来的疫情数据如下:

  • 1月份:累计报告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
  • 2月份:累计报告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0例
  • 3月份:累计报告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
  • 4月份:累计报告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0例
  • 5月份:累计报告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
  • 6月份:累计报告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0例
  • 7月份:累计报告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0例
  • 8月份:累计报告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0例
  • 9月份:累计报告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0例
  • 10月份:累计报告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0例
  • 11月1日-15日:累计报告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

从数据可以看出,伊春市今年以来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但零星散发病例仍时有发生,疫情防控不能松懈。

全国疫情最新情况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11月1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

  • 新增确诊病例162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5例;本土病例1568例(广东564例,河南200例,北京197例,重庆126例,内蒙古82例,山西66例,陕西62例,四川61例,黑龙江35例,新疆30例,江苏25例,云南22例,福建19例,山东13例,甘肃13例,浙江12例,贵州10例,湖南6例,海南6例,辽宁4例,湖北4例,天津2例,上海2例,安徽2例,西藏2例,青海2例,河北1例)。
  •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8576例,其中境外输入85例,本土18491例(广东6215例,重庆2688例,甘肃2688例,河南1674例,内蒙古1194例,新疆816例,青海531例,河北526例,黑龙江517例,四川512例,山西393例,山东319例,陕西283例,北京237例,湖北208例,江苏145例,湖南138例,云南123例,天津122例,吉林72例,广西55例,安徽51例,浙江34例,贵州34例,宁夏28例,上海27例,辽宁24例,福建21例,西藏11例,江西1例)。
  • 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72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5例,本土病例677例(广东281例,内蒙古95例,福建41例,北京37例,四川33例,江苏25例,重庆22例,山西20例,陕西20例,新疆19例,河南13例,黑龙江12例,湖南11例,云南10例,甘肃8例,山东7例,辽宁6例,贵州5例,青海4例,天津3例,上海3例,浙江3例,河北2例,安徽2例,江西2例,湖北2例,海南2例,西藏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11680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2例。

截至11月15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

  • 现有确诊病例15345例(其中重症病例22例)
  •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56472例
  • 累计死亡病例5226例
  •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77043例
  • 无现有疑似病例
  •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9362544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921848人

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伊春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1.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2. 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3.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疫苗,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要尽快接种加强针。

伊春市核酸检测点信息

为方便市民核酸检测需求,伊春市目前设有以下常态化核酸检测点:

  1. 伊春市第一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点
    •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路8号
    • 时间:8:00-11:30,13:30-17:00
    • 电话:0458-*
  2. 伊春市中医医院核酸检测点
    •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街88号
    • 时间:8:00-11:30,13:30-16:30
    • 电话:0458-*
  3. 伊春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点
    •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东街66号
    • 时间:8:30-11:30,13:30-16:30
    • 电话:0458-*
  4. 各区县指定核酸检测点(共23个)

市民可通过"健康伊春"微信公众号查询就近核酸检测点并进行预约,核酸检测收费标准为单人单检16元/人次,多人混检4元/人次。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态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伊春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提醒我们,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松懈,全市上下要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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