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信息基于2025年的公告,仅为历史资料参考。最新的招聘信息请务必以当年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 特岗教师招聘政策每年可能会有微调。

2025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核心内容摘要)
招聘计划与岗位分布
- 招聘总数: 2025年,辽宁省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000名。
- 服务地区: 招聘岗位全部面向辽宁省的贫困县、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县,具体包括:
- 朝阳市: 建平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北票市
- 铁岭市: 昌图县、西丰县
- 阜新市: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
- 葫芦岛市: 建昌县
- 沈阳市: 康平县、法库县
- 抚顺市: 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
- 本溪市: 桓仁满族自治县
- 丹东市: 宽甸满族自治县
- 锦州市: 义县
- 岗位学科: 主要招聘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等。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基本素质: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农村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
-
学历要求: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
教师资格要求: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
年龄要求:
- 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
-
其他要求:
-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县(市)的一个岗位。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
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时间: 通常在6月份进行,为期几天。
- 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报考岗位。
- 审核: 各市教育局和招聘县(市)教育局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
笔试:
- 时间: 通常在7月份,与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同期进行。
- 科目:
- 《教育基础知识》: 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 《专业知识》: 与所报学科对应的高中或初中阶段专业知识。
- 形式: 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
面试与资格复审:
- 确定入围: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如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 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县(市)教育局对入围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现场审查,核对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
- 面试形式: 主要为试讲(模拟课堂)和结构化问答,重点考察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
总成绩计算与体检考察:
-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权重 + 面试成绩 × 权重(具体权重比例见当年公告)。
-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
-
公示与聘用:
-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 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招聘县(市)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
- 新聘用教师实行“省定县聘”管理模式,由县(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乡镇学校任教。
政策待遇与管理
-
待遇保障:
- 工资: 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工资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 津贴补贴: 享受当地相应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 社会保险: 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
优惠政策:
- 服务期计算工龄: 特岗教师服务期(3年)计算为工龄,同时连续工龄满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 加分政策: 在笔试总成绩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如“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等)给予一定的加分。
-
服务与管理:
- 人事关系: 特岗教师的人事档案由县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统一管理。
- 考核: 服务期间,由县(市)教育局和任教学校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 服务期满政策:
- 鼓励留任: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县级政府负责落实工作岗位,纳入正式教师编制。
- 自主择业: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但不愿留任的,由本人自主择业,享受各项就业优惠政策。
- 考研加分/定向招录: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在考研初试总分中加10分;在报考事业单位、公务员时,可享受定向招录或加分政策(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信息查询渠道
- 辽宁省教育厅官网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 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和笔试成绩查询的主要平台)
- 各相关市、县(市)教育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