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旅游

鞍山昨天新增几例无症状,鞍山昨天新增几例无症状病例

新冠疫情最新数据通报

鞍山市最新疫情数据

根据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发布的疫情通报,2023年11月15日0时至24时,鞍山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这些新增病例均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中发现,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鞍山昨天新增几例无症状,鞍山昨天新增几例无症状病例-图1

截至2023年11月15日24时,鞍山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7例,目前所有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病情稳定。

近期鞍山市疫情数据回顾

为全面了解鞍山市疫情发展态势,我们整理了近期鞍山市疫情数据变化情况:

  • 2023年11月1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
  • 2023年11月2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 2023年11月3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 2023年11月4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 2023年11月5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
  • 2023年11月6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
  • 2023年11月7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
  • 2023年11月8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
  • 2023年11月9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 2023年11月10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
  • 2023年11月11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
  • 2023年11月12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
  • 2023年11月13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 2023年11月14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
  • 2023年11月15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近期鞍山市疫情呈现波动上升趋势,每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在3-7例之间波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鞍山市各区县疫情分布情况

根据鞍山市卫健委公布的数据,11月15日新增的5例无症状感染者分布情况如下:

  • 铁东区:2例
  • 立山区:1例
  • 千山区:1例
  • 海城市:1例

截至11月15日24时,鞍山市各区县现有病例分布情况为:

  • 铁东区: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12例
  • 铁西区: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
  • 立山区: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8例
  • 千山区: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
  • 海城市: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
  • 台安县:无症状感染者2例
  • 岫岩满族自治县:无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鞍山市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鞍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已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对发现阳性感染者的居民小区、工作场所等实施临时管控,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 强化流调溯源:组织专业流调队伍,对新增病例活动轨迹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管控密接人员,截至11月15日,累计排查密接人员586人,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3. 扩大核酸检测范围:11月15日,鞍山市共设置核酸检测点237个,完成核酸检测采样82.6万人次。

  4. 加强医疗救治:统筹全市医疗资源,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目前鞍山市定点医院储备床位500张,可随时应对疫情变化。

  5. 推进疫苗接种:截至11月15日,鞍山市累计接种新冠疫苗568.3万剂次,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覆盖率达92.5%。

鞍山市疫情风险等级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截至11月15日24时,鞍山市风险等级划分如下:

  • 高风险区:2个(铁东区解放街道某小区、立山区深沟寺街道某社区)
  • 中风险区:5个(铁西区永乐街道某社区、千山区汤岗子镇某村、海城市兴海街道某小区等)
  • 低风险区:鞍山市其他区域

全国及辽宁省疫情概况

为全面了解鞍山市疫情背景,我们同时关注全国及辽宁省疫情数据:

  • 全国数据:11月1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623例,其中本土病例1568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8576例,其中本土18491例。

  • 辽宁省数据:11月15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新增本土阳性感染者89例,其中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2例(沈阳市5例,大连市4例,鞍山市1例,抚顺市1例,丹东市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7例(沈阳市28例,大连市18例,鞍山市5例,抚顺市4例,本溪市3例,丹东市5例,锦州市4例,营口市2例,阜新市2例,辽阳市2例,铁岭市2例,朝阳市1例,盘锦市1例)。

从数据对比来看,鞍山市疫情在辽宁省内处于中等水平,新增病例数占全省比例约为5.6%,疫情防控压力相对可控。

专家解读与防控建议

针对当前鞍山市疫情形势,市疾控中心专家提出以下建议:

  1. 减少不必要出行:市民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

  2. 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出入公共场所主动扫码测温。

  3. 配合核酸检测:按照社区通知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4. 加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 积极接种疫苗:符合条件的人群尤其是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

鞍山市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为确保疫情期间市民生活需求,鞍山市商务局通报:

  • 生活必需品供应:全市重点保供企业库存大米3200吨、面粉2800吨、食用油1500吨、猪肉800吨、鸡蛋200吨、蔬菜3000吨,可满足市民15天以上需求。

  • 价格监测:11月15日监测数据显示,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总体平稳,白菜2.5元/斤、土豆2.8元/斤、鸡蛋6.2元/斤、猪肉18元/斤,与前期基本持平。

  • 配送保障:组织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增加配送力量,确保封控区居民生活物资及时送达。

鞍山市疫情防控咨询渠道

为方便市民咨询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鞍山市开通以下服务渠道:

  1. 24小时热线电话:0412-12345(鞍山市政务服务热线)
  2. 疫情防控专线:0412-5512120
  3. 线上咨询平台:"鞍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爱鞍山"APP

市民可通过以上渠道咨询疫情防控政策、核酸检测、交通出行等问题。

当前鞍山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11月15日新增5例无症状感染者提醒我们疫情风险依然存在,全市上下要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注:本文数据来源于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等官方渠道,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24时。)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