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将从总体要求、重点改革任务、组织实施三个层面,对该《意见》的核心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和解读。
《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核心解读
总体要求
这是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指导原则,明确了改革的方向、目标、原则和适用范围。
-
指导思想: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 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核心是去行政化和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的弊端。
-
基本原则:
- 分类推进原则: 区分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如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公益服务的)的职能定位,实行差异化的人事管理制度,这是改革的基础。
- 问题导向原则: 聚焦当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存在的进、管、出等环节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
- 放管服结合原则: 简政放权,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同时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和监管,优化服务。
- 以人为本原则: 尊重人才成长规律,激发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
主要目标:


- 到“十四五”或“十五五”末,建立起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事业单位发展规律相符合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
- 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 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重点改革任务
这是《意见》的核心部分,具体阐述了要改什么、怎么改。
(一) 完善聘用合同制度,实现用人机制的根本转变
- 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 所有事业单位及其在册工作人员(除按规定确定的人选外)都要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是确立人事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
- 规范合同管理: 细化合同条款,特别是岗位职责、工作条件、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关键内容,强化合同的严肃性和法律约束力。
- 打破身份固化: 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职工的身份由其所在的“编制”身份,转变为根据所聘“岗位”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二) 深化岗位设置管理,建立科学的岗位体系
- 科学设置岗位: 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科学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
- 动态调整岗位: 岗位设置不是一成不变的,单位应根据发展变化,定期评估和调整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量和职责,保持岗位体系的活力和适应性。
- 推行岗位竞聘上岗: 人员的选拔任用主要在核定的岗位内进行,通过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等方式,实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三) 健全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 坚持凡进必考: 除政策性安置、涉密岗位等特殊情况外,新聘用工作人员一律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应注重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 完善内部竞聘机制: 单位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应优先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选拔人员,明确竞聘的条件、程序和规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 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对于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以采用直接考核、评审等方式引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四) 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激励约束
- 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 考核内容应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贡献,考核方式应多样化,结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日常考核等。
-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调整、薪酬分配、续聘解聘、奖励惩处等直接挂钩,考核优秀的,在晋升、评优、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
- 完善奖惩制度: 对在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加大奖励力度,对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 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 落实单位分配自主权: 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事业单位可以自主确定内部分配办法。
- 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制度: 推行绩效工资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让多劳者多得、优绩者优酬,鼓励对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重点激励。
- 探索多种激励形式: 除了工资性收入,还可以探索项目工资、协议工资、股权期权激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多种激励方式,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
(六) 规范人员出口渠道,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 规范解聘辞辞退制度: 明确聘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具体情形、程序和经济补偿标准,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胜任工作又不服从调整或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单位可以按规定程序解聘。
- 畅通人员流动渠道: 鼓励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不同地区之间合理流动,支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企业、社会组织任职或兼职,创业创新,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为人员流动扫清障碍。
(七) 加强党对人事工作的全面领导
-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党委(党组)要牢牢把握人事工作的领导权,确保党对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绝对领导。
- 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在制定人事政策、选拔任用干部、推荐高层次人才等关键环节,党组织要全程参与,确保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准和质量。
-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事业观。
组织实施
这部分是确保改革能够顺利落地的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组织、人社部门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 强化分类指导: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不搞“一刀切”。
- 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争取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单位和谐稳定。
-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改革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革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这份《意见》描绘了一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蓝图,其核心逻辑是:通过“去行政化”和“强化公益属性”,将事业单位从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转变为一个更加市场化、专业化、法治化的现代组织。 改革的关键在于激活微观主体(即事业单位)的活力,赋予其更大的用人自主权,同时通过建立科学的岗位、考核、薪酬等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最终目标是建设一支能够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人民群众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推动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